近日,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印發《關于認真落實<糧食流通管理條例>取消糧食收購資格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對取消糧食收購資格許可作出安排部署、提出明確要求。
《通知》指出,取消糧食收購資格許可,是順應糧食購銷形勢新變化、落實“放管服”改革精神要求的重要舉措。要充分認識此項改革的重要意義,準確把握改革精神及現實要求,著力營造公開透明、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。
《通知》強調,《糧食流通管理條例》實施后,要不折不扣落實取消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相關規定,不得“明放暗不放”,不得以任何理由、任何形式變相搞收購許可,不得以備案之名行審批之實。要堅持公開透明、靈活效率、便民利企的原則,規范做好備案管理工作。要優化收購服務,持續增加為農為企服務水平,穩定糧食市場平穩運行。